大马「依法炮制」!向新加坡「看齐」,拟收RM109入境费!

若新加坡不检讨该国新落实的过路费政策,大马可能「依法炮制」,推行新国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措施。

报导:林淑芸

(吉隆坡16日讯)交通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不讳言,新加坡交通局今日宣布向大马看齐而征收6.4新元(约20令吉)过路费,将逼使大马也向新加坡看齐,而征收35新元(约109令吉)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(VEP)!

他指出,新加坡早在1973年就新加坡一早就征收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,但大马在过去2、30年来并没有征收这个入境准证费,因此去年11月落实征收20令吉的过路费(RC)属于合理。

廖中莱今日接受《东方日报》询问时表示,新加坡目前征收两种收费,就是原本的35新元(约109令吉)的车辆入境准证费;现在为了反击大马,又增加多一个每日6.4新元(约20令吉)的过路费。

新加坡陆路交通局今天宣布,从2月15日开始,所有外国注册车辆从兀兰关卡或大士第二通道关卡进入新加坡时,都必须支付6元4角的过路费。

当局表示,这项措施是针对马来西亚从去年11月1日起,向所有从新山关卡及新马第二通道关卡入境的外国私家车辆征收20令吉(约6.44新元)的过路费,所作出的相应调整。

这个回应试过路费(Reciprocal Road Charge)将会在外国车辆从第二通道、柔佛长堤出境时,一并与新加坡入境准证费、公路电子收费及关卡过路费(tollcharge)收取。

廖中莱说说:「若他们(新加坡)既然坚决这样做,不重新检讨落实RC的决定,我们(大马)也会被逼推行新加坡VEP的政策。」

询及为何「被逼推行」时,廖中莱指出,新加坡早在30多年前就推行外国车辆入境准证费,而我国并没有去执行,而2、30年之后,大马推行过路费时,新加坡却认为这是两回事,因此新加坡要征收两种费用。

要求新国重新考虑

他不讳言,这会形成人民的负担,尤其是大马车辆入境新加坡;但这也可能是新加坡当局要管制大马车辆进入新国的举措,因此大马也会不时检讨外国车辆入境的管制举措。

他说,两国的部门在这个课题都有互动,大马交通部早前也反映了大马人的关注,即使新加坡当局今日已经做出宣布,但他们将会再进一步地反映。

他补充,自己早在上周已经回应新加坡,大马在去年11月起开始向入境大马的外国车辆征收20令吉的过路费并非歧视新加坡,要求新加坡重新考虑征收这项过路费,因为新加坡早在1973年就开始征收了车辆入境准证费。

來源:www.orientaldaily.com.m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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