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需要55岁!EPF的钱可以这样提出来!很多人还不知道!收藏起来以后有用到!

马来西亚雇员公积金(KWSP/ EPF)储蓄是让会员们在金钱上做好准备以便应付退休后的生活,简单来说就是退休金。退休金一般都是退休后所使用,所以公积金会员只有在55岁退休后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存款。不过为了提升公积金会员在退休后的保障,公积金局允许会员在几种情况下提前公积金存款。

大马公积金分成第一户口和第二户口:

• 第一户口(70%)- 专属用于退休生活

• 第二户口(30%)- 允许会员们在退休前提取,以便帮助提升会员们的退休生活素质,唯必须符合条件和规则。

一般上,只有在以下的情况下会员才可以提取全部的存款:

– 年满 55 岁

– 移民

– 残障或去世(储蓄会支付给受益人或亲属)

– 如果您是公务员,并且参与退休金制度。雇主(政府)的缴纳款额将退回给退休基金局(KWAP)。

但在其他的情况下,未满55岁退休的会员也可以申请提取部分的存款作为其他用途:以下是公积金会员可以提取公积金存款的条件和金额:

1. 失去工作能力

若公积金会员因残障或精神问题( 须出示医生证明书) 而失去工作能力,会员允许提取所有公积金储蓄, 以应付生活费。提出申请时, 该会员必须是在无工作的状态。

提款限额:全部

* 失去工作能力的公积金会员,可向KWSP 申请高达5000 令吉的一次性援助金。

* 如果该获得申请资格的会员继续工作的话,他/她将必须把所提取的EPF 款项还给KWSP

 

2. 教育提款

公积金会员可提取第二户头的存款,以缴付本身或子女,在国内外高等教育机构的部分或全额学费。

提款限额:学费数额或第2户口存款

* 会员可以为本身或子女,根据每个学年或学期提出申请。

* 就算已经缴付学费者,依然可以提出申请。

* 会员本身或儿女必须是在没有获取任何资助的情况下( 包括奖学金、助学金或津贴)

 

3. 退休前或后的提款

公积金会员可提取第2 户口的存款,在退休前提取( 房贷等等)或退休后提取,以便帮助提升他们的生活素质,唯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和规则。

提款限额:第2户口存款

* 公积金会员可以在年满50岁时,提取第2 户口的所有或部分的存款。

* 公积金会员允许提取第2 户口( 占EPF 总额的30%) 的款项, 以减低房贷或还清剩余的房贷,条件是有关借贷机构是公积金局所承认的。第2 户口须至少有500 令吉储蓄。

 

4. 投资提款

公积金会员可将第1 户口的其中20%,投资在大马财政部批准的基金管理机构 ( IPD ) 里头的信托基金。

提款限额:提款投资方程式:( 第1 户口存款额 – 基本存款额)X 20%

* 公积金会员可每3 个月投资一次,并可选择相同或不同的I P D。不过,每次投资只能选择一个I P D。

* 售卖有关信托基金后,该会员必须把全部投资款项,包括盈利再存入第1 户口。

* 会员们的投资款项将不享有公积金局的派息或分红。

* I P D不会征收服务费用。

 

5. 医药提款

公积金会员可提取第二户头的存款,以缴付发生于本身或家庭成员身上的医药费用。

提款限额: 医药费用或第2 户口的所有存款

* 即使雇主已负责部分医药费用,雇员还是可以提取第2 后口的存款,再支付剩余部分的费用。

* 疾病名单请参考KWSP 官网

 

6. 超过RM 1百万的储蓄提款

拥有超过 RM 1 百万储蓄或以上的会员可以提出多余的钱, 以让他们自行管理或投资自己的储蓄。这是因为 RM1 百万的储蓄已经足够资助他们在退休后生活的基本需要。

提款限额:第2 户口:不超过R M 50,000 。如果不足,余额将取自第1 户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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