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經轟動全國的馬運會選手村運動員輪姦女官員案,地庭法官今日裁定,因控方證據不足,被告阿迪阿茲哈強姦罪名不成立。
同時,法庭也歸還6000令吉保釋金給阿迪阿茲哈。
法官阿布巴卡指出,控方傳召了14名證人,但無法證明被告(20歲)有罪、受害者無法證明除第二嫌犯之外,是否還有其他人性侵受害者、及宿舍浴巾沾有被告DNA,卻只能證明被告當時在現場,卻不能直接證明曾強姦受害者的原由,而做出上述的裁決。
控狀指出,被告于2013年7月4日,凌晨4點10分左右,在博特拉大學的宿舍強姦受害者;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76(1)條文,若罪成,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及鞭笞。
2013年馬運會期間,選手村爆發輪姦性醜聞,3名手球運動員凌晨闖入女生宿舍,被指輪姦一名醉酒的球隊女助理。
轰动全国的运动员在选手村轮奸女助理案,其中一名涉案的 前手球运动员阿迪阿哈(20岁),今日被判无罪释放!
根据《星报》报导,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马纳表示,控方虽然 传召了14名证人,但无法举证被告犯了强奸罪, 因此强奸表面罪名不成立。
但法官说,确有证据证明,受害者有被插入。而据马新社报导,法官在判案时,指称受害者根本无法指证 是谁强奸了她,她只能指证其中一人。
“在这案件里没有任何一件证物可以指证你,除了毛巾上有 你的DNA,但这也不是直接证据证明你是在场的。 ”
随著阿迪获释,这意味著这宗举国瞠目的轮奸案,却因是集 体迷奸所致,以致没有人被定罪, 因为三个被告皆已被判无罪。
根据《星报》报导,地庭法官阿布峇卡马纳表示,控方虽然
但法官说,确有证据证明,受害者有被插入。而据马新社报导,法官在判案时,指称受害者根本无法指证
“在这案件里没有任何一件证物可以指证你,除了毛巾上有
随著阿迪获释,这意味著这宗举国瞠目的轮奸案,却因是集
大马真是万岁…有证据证明插入都判无罪?请问以后还会相信法律?公理何在呢?是否已经合法了强奸了…?真是太黑暗了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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